随州市富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员工规章制度
1、派遣员工违反用工单位和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;
2、派遣员工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对公司或用工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;
3、派遣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
4、派遣员工服务态度差,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者;
5、派遣员工无正当理由,不服从公司和劳务用工单位调配和管理者;
6、派遣员工贪污、侵占、盗窃、赌博,不够刑事处分的挪用公款、赊销货款在500元及以上者;
7、派遣员工挑拨是非、造谣诽谤他人,无理取闹、打架斗殴,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劳务用工单位工作秩序以及他人家庭团结者;
8、派遣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,经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,有违规经营行为,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不良后果,被劳务用工单位提出辞退;
9、派遣员工聚众闹事、以暴力、恐吓等行为和手段威胁或伤害单位或部门领导和员工;
10、派遣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,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;
11、进过培训派遣员人仍不能胜任工作;
12、派遣员工拒绝重新派遣到其他单位工作;
13、派遣员工泄露公司或用工单位商业机密;
14、派遣员工工作时间睡觉、打牌、赌博;
15、派遣员工迟到早退累计月4次年7次以上的,旷工累计月2天年五天以上的,派遣员工若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款均可解除劳动合同。
随州市富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
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